滥用添加剂违法且缺德
张桂辉
近日,国务院食安办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印发《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方案》,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食品添加剂滥用问题综合治理行动。读着这则消息,眼睛为之一亮,心情为之一悦。
“民以食为天”。进入新时代,物产丰富了,生活富足了,按理说人们应该吃得开心愉快,吃得欢天喜地才对,不曾想,恰恰相反,“我为食而忧”成了人民大众的共同心病。寻根究底,不是故作矫情,而是事出有因,不法商家明里暗里下黑手——滥用食品添加剂,以致人们产生一种吃什么都不放心、不安全的恐惧心理。
诚然,在现代食品工业蓬勃发展的背景下,食品添加剂作为改善食品品质、延长保质期限等的重要物质,合理使用能为消费者带来“色香味”更好的食品体验。然而,物极必反。当添加剂被肆意滥用,性质就发生了根本性转变,不仅严重违反法律法规,更是一种令人唾弃的缺德行为。
从法律层面看,国家针对食品添加剂的使用有着严格且明确的规定。每一种添加剂的使用范围、最大使用量等,都经过科学论证和严格审批,这些法规是保障食品安全的重要前提、坚实屏障。近些年来,一些不良商家为了降低成本、谋取暴利,公然挑战相关法规,肆无忌惮在食品中超范围、超限量使用添加剂。如,在面粉中违规添加过量增白剂,在豆制品中使用禁用的吊白块,这些行为直接导致食品存在安全隐患,间接危害消费者的身体健康。
从道德层面讲,滥用添加剂是一种丧失良知、极端缺德的行为。食品是人类生存的基本需求,关乎每个人的身体健康。商家本应秉持诚信经营、对消费者负责的态度,为大众提供安全、健康的食品。可是,某些商家把自家利益作为唯一追求。他们明知过量的添加剂可能会对人体造成诸如肝脏损伤、致癌、影响儿童生长发育等严重危害,却依然我行我素。毫不夸张的说,将有毒有害的添加剂混入食品的行为,无异于“谋财害命”。
事出有因。滥用添加剂现象的出现,与部分商家法律意识淡薄、道德观念缺失,以及监管难度大、违法成本低等因素密切相关。有道是,“赔本的买卖没人干,砍头的生意有人做。”滥用食品添加剂,是触碰法律红线与道德底线的恶行。然而,无良商家既不会立地成佛,更不会因为一两次治理,就金盆洗手、改邪归正。相反,在经济利益的驱使下,他们必定会绞尽脑汁、不择手段,违背相关法规,抛弃道德良心,故伎重演、随心所欲往食品中加入不能加、不该加的添加剂。
杜绝这种违法且缺德的丑恶现象,相关部门要树立打持久战的意识,切实加强监管力度,提高检测技术水平,扩大监管覆盖面,做到对食品生产、加工、销售等各个环节的严格把控。同时,要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,提高违法成本,让不良商家不敢肆意妄为。此外,还应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,提高消费者的辨别能力和维权意识,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。只有通过法律约束、道德规范,以及全社会的共同努力,才能让食品行业回归正轨,让消费者吃上安全、放心的食品,守护好人民群众“舌尖上的安全” 。【原载2025年5月11日《福建日报》】